- 网站显示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准确信息,请咨询相应航空公司、机构或设施。
填写海关申报单
- 有申报物品的 旅客请填写海关申报单后,走“申报”通道接受海关检查
- 以家庭为单位入境时,请每个家庭填写1张申报单。
- 在机舱内收到的旅客携带物品申报单上填写海关申报对象物品及旅客个人信息并签名。
- 在入境大厅也可以填写旅客携带物品申报单,如想快速入境,请提前在机舱内填写。
- 如果还有另送物品或未检查的行李,请填写在携带物品申报单上并提交给入境地海关关长确认。
- 如想事后缴纳税金,向海关公务员口头申请即可。
- 手机海关申报: 入境时,通过 “旅客海关申报”应用程序或网站进行申报,可以更方便快捷地入境。(海关申报后还可缴纳税金) 跳转
携带物品申报单
海关检查流程
旅客携带物品免税范围
分类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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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范围 | USD 800 | |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 (无法通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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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免税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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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畜产品(韩药材)免税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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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报时提供便利
- 考虑到旅客的旅行目的、期间、携带入境的物品数量、价格等,如果没有特别的嫌疑则不会进行实物检查,并快速办理通关。
- 携带入境的物品中有禁止及限制携带入境的物品时,进行实物检查,审查是否符合所有条件。
- 申报的价格如果不是特别低,则将认可申报价格,只有超出免税范围时才征税。
- 如果海关关长认为身份明确,也可于事后缴纳税金。
注意事项
- 如果虚假填写携带物品申报单或未申报,在免税通道被确认违规事实时,将会因为违反《关税法》等嫌疑而被处罚(没收物品、罚款、有期徒刑),特此告知。
- 受他人委托携带物品入境时,有可能会成为犯法行为,敬请注意。如果您携带入境的他人的物品中有禁止及限制携带入境的物品,则将由您负全责并因此而受到处罚,敬请当心。
- 不得已必须替别人携带物品入境时,请务必在携带物品申报单上注明,只有进行申报或口头向海关员工申报才可以免责。
相关咨询
- 咨询电话:T1旅客通关1科(032-722-4422)/ T2旅客通关2科(032-723-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