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显示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准确信息,请咨询相应航空公司、机构或设施。
- 若安检时被查出携带或者托运了违禁物品,可能需要接受追加检查或者丢弃物品等。 为了顺利出境,请提前了解违禁物品。
禁止携带登机的物品清单
禁止托运物品
禁止携带登机物品
限制物品
液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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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喷雾、凝胶形态的化妆品,洁面用品(牙膏、洗发水等)或医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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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登机例外情况:允许每人携带单个容器容量不超过100ml,且总容量不超过1L
(20.5cm *20.5cm / 15cm *25cm)的1个塑料袋登机。韩国国内航线没有限制 -
托运例外情况:依据《航空危险物运输基准》规定,非易燃性喷雾产品可在单个不超过500g(500ml)、总量不超过2kg(2L)的范围内办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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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酱、辛奇等包含液体或凝胶形态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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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登机例外情况:允许每人携带单个容器容量不超过100ml,且总容量不超过1L
(20.5cm *20.5cm / 15cm *25cm)的1个塑料袋登机。韩国国内航线没有限制 -
托运无容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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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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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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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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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例外情况:刀刃圆钝的奶油刀、包含安全刀刃的剃须刀、安全剃须刀刃、电子剃须刀以及机内专用刀(航空公司所有)可以携带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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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棍、枪支、武术护身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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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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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例外情况:若要托运枪支,必须向相应的航运公司出示枪支 携带许可或进出口许可等相关材料, 并拿出子弹,将枪支牢牢地放入保管箱内。枪支零部件中的瞄准镜可以携带登机或办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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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锤子、扳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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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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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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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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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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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登机剩余电池不超过100Wh:无限制
- 剩余电池超过100Wh~不超过160Wh
: 在航空公司准许范围内,每人可随身携带2个登机 - 剩余电池超过160Wh:无法携带
※ 各航空公司对上述内容所作的规定不同,请咨询相应航空公司。
- 剩余电池超过100Wh~不超过160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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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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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性液化气、放射性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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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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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
※ 关于喷雾类限制物品清单,请参考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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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物品及限制条件
限制物品 |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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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宪法、公共安全、风俗有消极影响的物品 | 对国家宪法、公共安全、风俗有消极影响的书籍、照片、录像带、胶片、LD、CD、CD-ROM等物品 |
泄露政府机密或用于谍报的物品 | |
伪造、改造、仿造的货币,以及纸币、银行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 | 随身携带禁止携带入境或出境的物品时,将被没收相应物品,经海关的详细检查和调查后,若存在犯罪嫌疑,还可能因违反《关税法》得到处罚。 |
枪支、刀、火药等武器类物品(包括仿制品或装饰品),爆炸性物品以及毒性物质 | 欲进口或出口枪炮、火药类物品者,须在每次进口或出口时取得警察厅厅长许可。(《枪炮、刀剑、火药类等管制法》第9条) |
罂粟、鸦片、古柯叶等毒品,精神医药品,大麻,以及此类物品的衍生产品 | 须取得保健福利部长官的许可。(《大麻管理法》第4条、《毒品法》第6条、《精神医药品管理法》第3条) |
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保护的活着的野生动植物,以及利用此类动植物制作的产品和加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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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超过1万美元的对外支付手段(不包括期票、汇票、信用证),国内货币(韩元)以及韩元旅行支票(限制携带出入境物品) | |
个人支票、转账支票、邮汇等(限制携带进出境的物品) | |
贵金属(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金戒指、项链等除外)及证券(限制携带进出境的物品) | |
文化遗产(限制携带出境的物品):需要提交国家遗产厅厅长签发的携带出境许可证或非文化遗产确认证 | 咨询:文化遗产鉴定官室(Tel:032-740-2921~2,Fax:032-740-2920,位置:3楼出境大厅8号进出口F和G之间) |
《水产业法》、水产动植物移植批准相关规则第5条及第6条规定的相应物品(限制携带出境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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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的国家间转移及其处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应物品(限制携带进出境的物品) | 须提交有害化学物质管理协会会长签发的出口申报单。 |
植物、水果蔬菜类、农林产品类(限制携带进出境的物品) | 须获得农林畜产检疫本部部长签发的植物检查合格证。(《植物防疫法》第11条) |
登机物品携带标准
- 将100㎖以下装有液体的容器放入1ℓ以下透明塑料袋中并系上口,密封情况下可携带登机。
- 仅限在免税店购买的物品,只有放入“液体免税物品专用袋”,才能不限容量携带登机。
(在登上飞往最终目的地的飞机前保持未开封状态)
旅客丢弃物品的处理
旅客丢弃的禁止携带物品定期捐赠给社会福利团体,并进行透明化管理。可以在公告事项中查询捐赠处及各季度现状等。
跳转至公告事项
相关咨询
- 咨询电话:仁川国际机场客服中心(1577-2600)
- 负责部门:安检组